桃政发〔2016〕3号 签发人:智建伟
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桃山区环境
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政府:
2015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惠及全体居民,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环保保护大检查方案下发后,我区环保局迅速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本着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计划”,全面开展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水污染检查方面重点检查1家污水处理厂、2家焦化、4家涉煤企业的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情况;大气污染源检查方面重点检查1家火电、2家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检查2家焦化、2家二级以上医院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一)环境监管网格化开展情况。按照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以区为一级网格,按社区、镇划分为15个二级网格,各企业为三级网格点;以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网格内企业“一企一档”建立档案库;逐步建立起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环境监察大队为实施主体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巡查到位,查处及时,评价得当的工作目标。
(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分类进行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送信取缔;对不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坚决实施停产或限期治理;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经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限期补办手续,纳入正常环境监管。目前已处罚2家,正在处理8家。
(三)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桃山区作为全市中心区,以三产为主,大型企业少,工程减排项目少,减排压力极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总量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确保全区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历年减排任务。其中省政府责任书项目八道岗减殖小区由于市场原因,目前已不达不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正在申请撤消项目。
(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布局及市环保局工作要求,制定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承接省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并网改造,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58台;加快推进工业烟粉尘治理,建设防尘网38000平方米;继续深入开展餐饮业油烟异味扰民整治,自2011年“十项整治”以来,通过高空排放或安装油烟净化器,已累计治理改造192家,其中今年新改造25家。
(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11年6月,桃山区委、区政府对上申报建议对万宝河流域万宝公园至倭肯河段进行整治,在“十二五”期间先后实施了万宝河截污、万宝水库坝下治理、山体及周边设施整治、河道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整治工程,定期对万宝河流域进行清淤清障,确保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共投入治理资金约1.3亿元,其中协调市相关部门投资约0.3亿元。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及时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的标识、隔离栅栏;完善水源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消除水源安全隐患;开展水源地保护夏季专项行动,动员公众参与保护和监督。加大万宝河沿岸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对环保工作提出“全区域、全角度、全覆盖”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热切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及时高效解决污染问题。但目前我区环保局共有人员11人(退伍军人2人),一线监察人员仅4人,没有一名环保专业人员,人员年龄偏大,缺少工作热情,身体多病无法保证工作时间,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且执法装备严重不足,距离标准化要求差距极大,导致执法力量薄弱。二是由于商事制度改革,部门审批不再互为前置,导致大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油烟异味、噪音扰民等热点、难点问题无法从源头控制,环保部门只能事后监管,处理起来难度极大,业主、居民情绪对立,焦点全部指向环保部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相关建议。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行部门并联审批、建立登记平台,合理规化城区功能定位,在居民区内禁止设立产生污染的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二是推进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专此报告。
桃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