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发〔2018〕15号
关于印发桃山区政府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桃山区政府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准照执行。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桃山区政府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结合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推动再造流程,提升干部素质能力,重点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重点整顿全区干部身上存在的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整顿重点
(一)解决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思想麻痹松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缺乏组织观念,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对重要预警信息不敏感,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一些工作陷于被动,有的甚至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解决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创先争优、争一流意识不强,激情不足,不思进取,工作一般化,执行制度不严格,推动工作不用力,督导检查不较真,工作不细致,得过且过,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三)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工作不到位,效果不理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政策不执行、有问题不解决;“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
(四)解决群众观念不牢的问题。群众观念缺失,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主动性不强,会议多、文件多,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营商环境不优。
(五)解决能力担当不足的问题。学习意识不强,缺乏改革创新和担当实干精神,工作不敢碰硬、不敢较真,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严重影响工作开展。
(六)解决艰苦奋斗精神欠缺的问题。不愿意动脑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不深、不细、不实;工作慵懒,见责推拖躲、遇事退避绕;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精力分散、标准离散;生活奢浮,贪图享受,讲究排场,不愿吃苦受累。
(七)解决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审批事项多、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以加强学习为重点,打好干部素质提升攻坚战。
1、开展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整顿始终,通过以考促学、以讲促学、以比促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各部门根据自身部门特点,要制定学习计划,创新教育载体,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教育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2000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二)以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为重点,打好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
2、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做为举报案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3、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工作。以执法办案数量、执法办案质量、执法办案实效为考核重点,提升执法单位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4、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各执法单位要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工作制度。设立桃山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站,除涉密信息外,将全区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信息录入电脑中,由法制办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将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5、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治理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的根本之举、治本之策,全区所用具备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全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末)
6、首问责任制范围全覆盖。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事帮办、不属于职责范围转办”的原则,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度,规范首问责任制工作流程。强化首问接待人和办理人的责任,不以任何借口推诿群众申办事项,做到符合一次性受理,不让群众空跑、多跑,对咨询、申请办理或投诉事项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即时办结的要立办立结,不能即时办理的,记录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服务对象;对需要在各部门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做好资料的内部传递,代办或全程引导服务对象完成事项的办理;对不属于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地提供指引。(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末)
7、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突出问题,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8、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清理。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整合职责交叉、重复设置、分工过细、人员偏少的内设机构。(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三)以便民、利民服务为重点,打好流程再造攻坚战。
9、推动工作流程简化优化工作。按照“路径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对所有对外行使的“公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实现再造,通过科学整合、合理分类、优化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细化审批内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压缩审批承诺时限,最大限度实行同步并行办理,解决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要通过开展“体验式”办公、召开研讨会等办法,着重发现影响办事效率的问题和弊端,进一步优化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安排专人逐条逐项重新梳理出优化后的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流程,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将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报给区编办、将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流程报给区法制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开。(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10、健全制度优化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以严格的制度保证工作流程的高效运转。“一次性告知单”要按照规定的样式立即使用,让群众感受到方便明白。开展首问负责,有条件的服务大厅可以设引导员或采取轮流值班等办法,让来办事的群众感受到温暖贴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百姓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1、完善职位说明书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位公示牌制度,要迅速开展职位责任制工作,将本单位、本部门所有职能进行梳理分解,明确局长(主任、站长)、副局长(副主任、副站长)、科员1、科员2...等职位的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打出每名工作人员的公示牌,公示牌要有姓名、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服务承诺。具体样式以区委组织部要求的为准。各单位梳理出的职位及公示牌内容(照片除外)要打印出来,及时上报区督查组。(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12、制定实施方案。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立即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推进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避免说空话、套话,真正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方案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13、深化拓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要深化拓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推进网上办理、微信网络平台、微信群等现代方式建设,强化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措施,力争群众满意率达100%。各窗口单位要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为契机,各窗口单位按职能和岗位职责,制定“四零”承诺服务公示板、办事大厅要设立咨询台、便民桌椅、纸笔,优先为老弱病残服务,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开服务监督电话,逐步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4、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审批事项、公共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开设微信网络平台、建立微信群等方式,让群众通过移动设备就能进行政策咨询,切实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5、最大限度清费减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企业收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凡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凡国家和省市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和对同一收费项目在法定期限内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各种证件工本费、复印费、照相费全部免除。(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四)以服务创业园、再生园项目建设为重点,打好发展民营经济攻坚战。
16、抓好政策落地。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创业创新等“黄金10 条”系列政策,狠抓推进落实,确保执行不走过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7、营造良好氛围。全方位营造尊商、重商、安商、富商社会氛围,下大力气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8、提高企业家素质。加大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组织企业家外出考察学习,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充分释放企业家才能。(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19、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好”的服务理念,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加大支持和服务企业力度,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对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认真研究、协调解决,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强化企业要素保障,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做好加快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五)以春季市容市貌整治为重点,打好清洁美丽桃山建设攻坚战。
20、成立环境整治小组,制定完善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区环卫局、区物管中心、各社区、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力争做到主次干路清扫保洁无死角,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区域白色垃圾专人管护,物业小区出入口、楼道内等环境卫生专人保洁,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牵头单位:区环卫局、区物管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镇、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末)
四、考评验效
(一)检验整顿成效。开展满意度调查。注重倾听服务对象呼声,选取企业和群众代表,通过座谈研讨、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四零”服务效果进行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组织业务测试。根据部门特点,建立业务知识题库,采取“基本理论+”模式,不定期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单位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通过学习效果检验业务提升能力。
(二)开展作风评议。组织综合评议。年末以服务对象意见为主要评议依据,组织开展问卷测评,科学设置评价要素,精准设定评议样本。实施网络评议。提高服务对象在网络评议的比重分值,综合分析评议对象依法行政、 投诉处理等情况,形成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评议等次划定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结果运用。结合作风评议结果,对全区参与作风整顿单位进行评比,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各类排名靠后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且该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健全激励、关怀机制,强化正面引导,对作风好的单位和个人,选树典型,表彰奖励。
五、监督检查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64-8369167;同时在区党政办公中心一楼大厅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切实做到消息早知道、问题早报告,让群众以最小的成本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联系群众作用,开展“进社区、下基层、访群众”活动,集中发现和收集有关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二)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坚决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成立作风整顿督查组,每月集中一段时间,有针对性选取单位和部门,旨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作风问题,直查快办、坚决纠正、问责到人。适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统计梳理,在全区通报。
(三)适时进行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切,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重点抓好扶贫脱贫、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深化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王洋区长任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万宝河镇、各社区、区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区政府办督办室。
(二)压实落靠责任。各部门要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同频共振、整体推进。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强化统筹协调,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三)扎实有序推进。按照市委要求,作风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和方案制定(3月下旬至3月底),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攻坚(4月初至10月底),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整体推进,集中突破。第三阶段,考评验效(11月初至12月底),开展作风评议,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责任意识。要加强与各类媒体对接,通过新闻报道、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为深化作风整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