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发〔2015〕25号
关于印发桃山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宝河镇、各社区、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桃山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
桃山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工作
实施方案
为顺应新时期环境执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环境管理水平,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的通知》(七环发〔201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桃山区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的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区,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为实施主体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巡查到位,查处及时,评价得当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划设辖区环境监管网格,负责一级网格内的环境保护管理任务,以环境监管执法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建立环境监管台账,指导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
2、二级网格:以社区(镇)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及实施主体为社区(镇),负责二级网格内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以巡查为重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发现和收集环境信息及上报等工作。
3、环境监管有特殊要求的社区(镇)可以结合居委会(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进一步细划网格,责任主体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内容参照二级网格执行。
(二)网格内容。
1、规范网格管理。实行“四定”。即: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网格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一是网格责任领导。各级政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政府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领导。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安排部署和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环保部门为环境监察机构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科室负责人;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监管人员开展督查、执法、检查、巡查等工作。三是网格直接责任人。环保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社区(镇)为主要领导。各级网格内设若干网格员,对应若干责任区,负责本级及下级网格工作,一级网格以执法为主,二级网格以巡查为主。各级网格按规定履职,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管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管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管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发现和收集环境信息及上报等工作。
3、明确网格工作任务。按照网格职责分工,各级网格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下级网格要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一、二级网格要确保完成承担的各项执法监管任务,每个网格单元,需确定 2名以上监管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管;(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
(三)网格运行。
1、加强巡查。一、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内的巡查工作。按照要求对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减排治理项目、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监督,掌握辖区污染源底数,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响应举报和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严肃查处。一、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法、查处工作。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举报或上级转办件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网格化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机关或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必要时及时移交、报告。
3.及时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反馈和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加强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巡查、查处、反馈是否到位。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细化监管网格、制定工作规程、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精细化管理要求等,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改、环保、工信、公安、建设、城管、商务、规划、安监、煤管、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管理责任。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任:智建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王 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 禹 区政府副区长
刘永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明军 东方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王云峰 运管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王秀芬 朝阳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田立民 祥和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关仲杰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凤珠 区规划局局长
刘国胜 区商务局局长
曲 佳 花园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朱兆麟 区安监局局长
佟春常 同仁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宋雪峰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宋程飞 桃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军 区发改局局长
时明远 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生辉 学府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李 江 银泉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区政
务中心主任(兼)
李 娟 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宪文 长青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李艳军 区煤管局局长
沙德晗 万宝河镇政府镇长
陈 弘 桃山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孟泽林 运销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侯树云 旭日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姜凤霞 文苑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娄秀辉 东正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钟 舒 戍企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成云 桃山交警大队大队长
隋立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再恒 区环保局局长
潘祥军 安康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由副区长陈禹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雷再恒(兼)。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体系建设
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各有关部门均要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责任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网格划分方案,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