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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政办发[2014]3号  
   
       
  2015-01-23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桃政办发〔20143

 

    

                                                  关于印发桃山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部门、区属各中小学校: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桃山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21

 

 

 

 

 

桃山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

 

根据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着眼教育工作发展趋势,以推进特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拓展教育阵地,强化教育监管为目标,依据教育相关法规政策,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资源整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

按以下四个系列对全区教育系统岗位进行整合,各系列工作职能及岗位数量说明如下(见附件1。其中年龄、年限,均按照2014831日前计算):

(一)整合校及教学人员

1.合并第十三中学、第十四中学和雪松中学,合并后校名沿用“七台河市第十三中学”(暂用第十三中学校舍,待雪松中学院内教学楼建成后搬迁)。第十三中学设立47个工作岗位。

2.合并第十五小学和桃山小学,合并后校名沿用“七台河市第十五小(使用雪松中学现教学楼,该楼将择机维修)。第十五小学设立42个工作岗位。

3.万宝河镇中心幼儿园已经建成,组建幼儿园教学队伍。设立40个工作岗位,其中幼儿园校级领导班子岗位已聘任。

(二)整合文教局机关工作岗位

针对区文教局机关股室设置过多,力量分散的问题,依据职能进行整合,工作重心为教育一线服务。原学前教育管理转移到“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其它职能整合为5个组别,文教局机关共设立工作岗位19个。

(三)增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岗位

青少年校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和延伸,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为青少年提供校外教育的公益性、综合性的教育机构,可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并向社区拓展教育服务,以“维护学生教育权益、引导家庭教育理念、组织社会教育活动、满足教育相关需求”为目标,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设计教育项目,与学校、社区联合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发展特长。

成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文教局所属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3个,在社区下设“ 青少年校外活动站”若干个,每个活动站配备指导教师若干名。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参照文教局执行。如因具体工作需要,视情况予以调整。

(四)增设学前教育管理岗位

针对学前教育管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加强对其研究、规划、引导和监管。成立“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该中心为文教局所属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学前教育规律,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监管,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该中心设立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3个;学前教育督导员按照每3个园所派驻12名设置。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参照幼儿园执行。如因具体工作需要,视情况予以调整。

二、相关政策

此次整合面向全区所有在编教师。本着符合国家政策、尊重历史沿革、尊重客观实际、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将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1.学校及幼儿园是教育工作的最前沿,区政府适当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教学保障,解除教师后顾之忧,针对教学工作情况予以鼓励。

2.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前教育管理中心是我区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身份不变。

3.现不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教师,尊重个人意愿,可同等参与此次资源整合,也可选择留在现岗位,身份待遇暂时不变。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4.符合病退政策并自愿申请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病退手续。未办理病退手续又不坚持正常上班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处理。

5.此次资源整合,赋予所有在教育编制人员充分的选择权利:一是可优先选择参与学校、幼儿园的一线岗位竞争;二是可同时申报多个岗位(见附件2)。

为满足全区教育工作不同岗位需要,严肃相关组织纪律:在编在教育岗位人员如放弃参与此次资源整合,不申报相应岗位或不服从文教局统一调剂,按《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七人联字20021号)处理。如与国家政策违背,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安置方式

本着组织安排与尊重个人意愿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全区师资力量,依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竞岗、直接安置岗位、调剂岗位等方式,实施人员安置。

1.竞争上岗。两个中心主任、学校(幼儿园)工作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学校校级领导、两个中心主任岗位的竞争上岗,由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其它岗位的竞争上岗由区文教局负责实施。竞聘落选人员由文教局统一调剂。其中,近三年在中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者,可直接聘用到所教学科;第一学历幼师专业者可直接聘任幼儿园岗位。如学校、幼儿园出现空岗,由文教局统一调剂。

2.直接安置。满足学前教育督导员、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岗位任职条件且本人自愿申报该岗位的,直接安置到该岗位。直接安置工作由区文教局组织实施。

3.人员调剂。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等工作人员由文教局组织选调;教育局机关工作岗位由文教局统一调剂;市里新分配我区10名师范类毕业生,由区文教局统一安排。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10---22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先期征求不同层面意见,并在教师中开展整合意愿调查,采纳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方案公布到每名教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制定各类岗位具体竞聘方案(校级领导竞聘方案由区人社局牵头制定,其它岗位竞聘方案及其它方式安置方案由区文教局负责制定)。把资源整合工作提前告知到学生家庭。

2.实施阶段(223--28日)。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各项工作:校级领导、两个中心主任竞聘;学校、幼儿园中层岗位竞聘(按照先中学、再小学、后幼儿园的顺序);按照同样顺序开展学校、幼儿园其它岗位竞聘;人员调剂。其它岗位的直接安置工作同步进行。

3.收尾阶段(31-2日)。安排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认真处理好整合工作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并逐步健全完善各系列相应的工作制度。

五、组织领导

成立桃山区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长:智建伟

副组长:盛世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组、监督组。

办公室设在区文教局,负责起草方案、工作实施、情况综合及相关工作。主任:王淑英;成员:张金翠、于凤霞、吕国丽、朱景月。

综合组:张国安、王淑英、周修建、谭宏图、周玉生。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和解答;机构及岗位设置;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组:于天家、阎长波、刘文君。负责纪律监督,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审计、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4648369116

六、工作要求

1.要掌握好政策。此次整合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涉及人员数量多,且面临一些历史累积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整合工作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特别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允许的可行性措施,尽最大努力兼顾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2.要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分析和预判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做好各种情况的应对预案。要通过主动积极的思想工作,争取教师、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周密细致的安排,确保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降到最低;要规划好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巩固和树立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桃山区教育工作的信心,确保整合工作目标实现。

3.要强化纪律监督。区财政局、审计局要对各学校固定资产和财务情况进行清查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确保操作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4.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对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起责任,因政策研究不细、掌握不准造成偏差的,因情况了解不细、实情掌握不够导致失误的,因宣传解释工作不耐心、不细致人为造成矛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尤其对因敷衍塞责造成问题导致影响的、有组织抵制整合的、在整合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桃山区教育工作岗位说明表

     2.桃山区教育资源整合岗位申报表

     3.桃山区公开竞聘区直中小学校级领导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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