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办发〔2014〕9号
关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分公司运输部存在重大火灾
隐患挂牌督办的批复
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
你局《关于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运输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经桃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运输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由副区长陈禹负责督办,限期在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间,你局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隐患单位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逾期未整改完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批复。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