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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规划(2016-2020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2018-06-26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1规划名称

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规划(2016-2020修编)

1.2规划区域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位于七台河市城南,距中心区3.5km308省道以南,特警支队以北,工人村以东,桃山矿立井以西。总规化面积为161.54万平方米。

1.3规划时段

2018~2020

1.4布局调整

在园区西南侧二期用范围内新增“新型材料加工生产区”,回收废旧聚苯乙烯树脂、聚氨酯保温板等为原料加工为新型材料;将园区B区调整为“综合利用加工区”,进行光亮铜杆、再生铝、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等项目;将园区C区调整为“废塑料绿色利用区”,集中进行废塑料回收、利用、加工项目。

2、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主任  联系电话: 0464-8212567  邮箱: qthzszy8212567@163.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人:杜大仲 联系电话:0451-86286707  联系邮箱:dudazhong@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黄河路73号,哈工大环境学院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综合结论)专家评审(由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规划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工业示范基地开发对环境影响程度、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信息公开阶段

本次为第一次信息公开内容。第二次信息公开在环评后期,将向公众介绍规划环评初步结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实施单位: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01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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