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裕盛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承担其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1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1.2 建设性质:新建
1.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1.4 建设内容:租用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现有厂房,购置国内先进废轮胎生产加工生产线成套设备,项目建设后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生产炭黑、燃料油、钢丝等产品。
1.5厂区占地面积:9660.4 m2
1.6 项目投资:5600万元
2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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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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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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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裕盛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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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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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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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道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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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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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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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4-836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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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62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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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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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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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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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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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ysy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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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0427@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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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通过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及统计分析等方法,坚持达标排放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充分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所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
3.1 评价内容
(1)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特征进行调查分析,查清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和生态环境现状与特征。
(2)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现状监测,对主要环境要素的现状做出评价或评述,以确定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及其承载能力。
(3)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评述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就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提出建议。
(4)通过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对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源和污染物及其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进行预测和分析,并依据相关法规、环境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评述本工程选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3.2 评价重点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本工程评价重点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建设单位:黑龙江裕盛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