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
区政府/政府办 (2006-03-21)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
发布文号:【(国务院2001年4月28日发布)】 颁布日期:2001-04-28 执行日期:2001-04-28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产品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全国农村总体上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进入新阶段,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必然要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为明确新阶段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确定农业科技工作“十五”
重点和2010年目标,切实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制订本《纲要》。
一、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一)农业的发展,最终要依靠农业科技的进步与创新。
1.新的世界性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兴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和组织重大科技行动等措施,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尤其是生物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并迅速产业化,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世界农业的面貌。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农业效益大幅度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涌现,带动了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农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
我国农业科技发展面临挑战和机遇。在日益激烈的农业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依靠其雄厚的科技实力占据明显优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在扩大。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和难得机遇。
2.我国新阶段的农业对科学技术产生了更大需求。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速农业科技进步。要通过培育专用、优质新品种发展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整体质量和效益;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通过科技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随着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将对农业生产包括粮食生产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水、耕地等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保持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确保粮食安全,也必须依靠科技大幅度提高土地生产率。
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
我国人均资源量少,生态环境脆弱,尤其是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相当突出。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农业科技工作急迫而长期的艰巨任务。
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我国农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弱。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技术水平,在关键领域达到并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才能迅速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实现农业发展的跨越,必须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3.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必然要在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上取得重大突破,促使先进适用技术及时充分地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加速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全面向农业渗透,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质的飞跃。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农业科技工作者在新世纪的历史使命,也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农民面临的艰巨任务。
二、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原则、目标与任务(一)农业科技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4.新阶段农业科技工作的方针是: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
5.新阶段农业科技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既要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既要提高学术水平,更要注重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既要适应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又要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大面积推广;既要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又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与经验,缩小我国农业科技与先进国家的差距;既要统一规划、避免重复,提高科技要素的利用效率,又要充分调动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农业科技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6.农业科技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初步解决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科技问题,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再用10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完善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使我国农业科技跃居世界先进行列,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7.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农业科技发展要通过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保障,实现技术跨越。未来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为农产品增产特别是粮食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为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农业科技工作的战略转变与自身建设。
8.农业科技工作要实现战略性转变。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农业科技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四是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
9.农业科技的自身建设。要围绕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加强农业科技自身建设,着重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机构布局科学、学科设置合理、队伍精干、管理有序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及“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
努力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强化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
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强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工作,强化农业科技中介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集团,在国际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占有一定的地位。
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基地,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建成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基地,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国际竞争力,重点组织实施“十大科技行动”,解决100项左右的重大农业关键技术。
10.实施作物良种科技行动,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以优质高产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其产业化为重点,加快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开发节本增效技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种植业,促进种植业生产和产品标准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产业化。
加强优质高产作物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常规育种技术,加强高新技术育种研究与开发,大幅度提高育种技术水平。
加速优质、高产、专用作物新品种、新组合选育。针对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的原则,加快有利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和主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加强良种快速繁育技术开发,推动良种产业化。开发良种快速扩繁技术,建立完善良种检测标准和技术体系,推动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提供符合市场需要的、丰富多样的良种。
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综合生产技术体系,进一步提高土地生产率。
研究开发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建立适应不同生态区的生产模式,大幅度提高我国土地生产力水平。
11.实施优质高效畜牧水产科技行动,加速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进程。开展畜牧水产优良品种选育、饲料开发、生产设施设备研制、疫病综合防治等技术研究,加快畜牧水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推动畜牧水产业全面发展,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加快畜禽新品种(系)的选育与产业化。充分利用国内外遗传资源,采用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提高新品种选育及其快速扩繁技术水平,加速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加强畜禽疫病防治技术研究开发。加快开发规模化饲养疫病监测和控制技术,降低畜禽死亡率;加速高效疫苗、新型兽药、疫病诊断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
加速新型饲料技术及其加工设备研究开发,加快饲料工业技术进步。广辟饲料来源,研究开发蛋白质饲料、农副产品饲料的生产及高效利用技术;应用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精细化工等技术,加速研制开发安全、无污染、高效的饲料添加剂;研究开发大型加工设备及成套技术;提高信息技术在饲料工业中的应用水平;建立健全畜禽健康养殖标准体系。
加快建立新型畜牧业规模养殖技术体系,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畜牧业。利用我国农区、草原和草山、草坡丰富的畜牧业资源,开发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高效低耗畜牧业养殖模式、技术体系和设备设施,大力发展草产业,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加快渔业科技进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淡水和海水养殖技术、海洋捕捞与水产品加工技术、滩涂综合开发技术、渔业病害检测和防治技术、健康养殖技术与设备设施、新型饲料技术的研究开发;培育名特优水产品新品种(系),加强渔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提高水域生产率,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12.实施农产品加工科技行动,培育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
加速农产品加工业科技进步,推动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实现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区域性支柱产业,继续建设好星火技术密集区,带动农业产业升级。
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检测技术体系。开发先进监测技术与设备,推动主要农产品监测、检测网络体系的技术升级,加速农产品加工质量监测、检测技术体系与国际接轨。发展有机(绿色)食品等无公害产品,提高农产品与食品的安全性。
大力开发农产品加工储运技术与设备。开发粮食、油料、果蔬、肉类、奶类等大宗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包装技术与设备,发展农产品专储、专运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研究开发林产品高效利用技术,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
依靠科技,建立新型农产品加工业。采用“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引进良种,开发配套生产技术,推动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培育大宗农产品加工科技企业,开发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13.实施节水农业科技行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和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高效用水技术与设备,特别是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
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调配水方案,实现地区间水资源的科学配置。根据不同地区水土资源条件,研究制定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的科学方案;
开发高效输配水系统及调控技术,研究制定主要河流水资源分配方案。
加速开发一批节水灌溉技术与设备。开发并加速推广新型节水灌溉技术,逐步改变落后的灌溉方式;建立节水灌溉技术标准和示范,为主要灌区技术改造提供成熟技术支持和样板。
大力开发旱作农业技术。针对我国旱作农区降雨量少、蒸发量大的特点,采用免耕、秸秆覆盖等农艺技术和工程技术,选育适宜品种,开发有效的集雨技术、保水技术和保水新材料,建立高效配套的旱作农业技术体系。
研究开发水肥配施适用技术与设备。大幅度提高水肥利用率,降低化肥、灌溉水使用量,有效减少面源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14.实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科技行动,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开发天然林保护与恢复、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和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天然林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天然林保护和恢复重建技术研究;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技术研究;加强森林灾害监控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提高抵御病虫等灾害的能力。
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和生态网络建设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及喀斯特地区生态恢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建设我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
培育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加强生态林、用材林、经济林、竹藤、城市绿化林木与花卉新品种选育和快繁技术,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加强农业资源有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研究农作物秸秆和农林废弃物的无污染利用技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研究滩涂、内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技术,南方草山、草坡和草原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技术,提高抵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开展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建立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开展乡镇企业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和示范;大力开展农业病、虫、鼠害防治技术研究;建立生态农业技术体系,提高抵御旱、涝、风、雹等气象灾害的能力。
15.实施防沙治沙科技行动,遏制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整体布局与分区治理、长远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治沙与致富技术相结合,局部试验示范与整体控制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机制。
开发和推广防沙治沙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适宜沙区的牧草、畜禽品种,开发和推广退耕还林还草、飞播种草等生态恢复技术,人工草地、草原围栏等退化草地改良技术,网格控沙技术;研究适宜沙区的优良生物品种选育与产业化技术,脆弱生态系统快速恢复技术,沙区高效农业技术,土地沙化监测、评价、预警预报技术,以及沙产业综合开发技术等,全面提高我国防沙治沙能力和防治效果。
针对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对防沙治沙技术的需求,重点在首都周边地区、农牧交错带、草原带、荒漠绿洲带,建立一批防沙治沙综合试验示范区,使其成为沙区生产、生活、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样板,成为防沙治沙先进适用技术的辐射源和防沙治沙人才的培训基地。
16.实施农业高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科技行动,推进传统农业技术的改造,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重点,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与开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运用生物技术培育动植物新品种,注重分子水平上的生物育种技术与育种方法研究;在新品种培育与食品开发技术上取得突破;
大力开展动植物转基因和生物安全性研究。
培育农业生物制品新兴产业。推进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肥料、动物疫苗、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研制与产业化,支持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研究与开发。
大力发展农业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农业特点的农业信息系统平台,促进市场、资源、技术、生产等信息的共享。研究开发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信息系统网络,为政府决策、市场开发、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提高农民素质,提供有效的服务。开发农业信息识别、信息管理等技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提高我国农业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加速工厂化农业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开发各类温室设计、环境自动调控、温室建筑材料和节能、节水技术;研制温室小型农业机械与设备;研究温室种苗生产、病虫害防治、栽培管理等设施农业配套技术;
在不同区域建立工厂化农业示范区。
大幅度提高农用工业技术水平,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加强农业生产、加工、储运等机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开展农用新材料,安全、高效的化学农药和制剂的研制,及其产业化生产。
17.实施农业区域发展科技行动,开发区域优势产业和发展特色农业。西部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特色农业,开展水资源高效利用、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治理等综合技术的研究;加快西部地区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应用先进科技推进优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建立具有西部特色的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带动西部经济发展。
中部地区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规模化、产品标准化,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粮棉油、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高产、优质、高效及加工配套技术;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示范基地提供技术支撑;在黄淮海平原、南方红黄壤丘陵区、松嫩平原区等建立中低产田综合治理的科技示范区,带动农产品主产区的结构调整,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
东部地区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大力发展工厂化农业、创汇农业,大幅度提高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增强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工作要围绕依靠科技脱贫致富,以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和发展特色农业为重点,把提高农民科技和文化素质作为突破口,通过人才培训、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创办农业科技示范企业和建立农业综合性科技服务体系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自身发展能力。
18.实施农业科技能力建设科技行动,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实力和后劲。通过国家基础性重大项目计划、攀登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
高度重视农业基础研究,为农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开展农业生物遗传、生长发育和调控机理,光、温、水、气与生物固氮机理,农业生态系统和农业重大灾害及演变规律等研究。
加强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保持农业科技工作的稳定性。加强生物种质资源的搜集、保存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农业生物资源的信息库;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动态监测网络建设。
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基地。根据农业科技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重点建设和加强25个左右国家级农业重点实验室,40个左右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左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8至10个区域性农业技术市场,8至10个区域性农业研究开发中心,培育一批农业科技企业。
19.实施人才培养科技行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加速造就一支由学术带头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科技企业家、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科技管理人才共同组成的农业科技队伍。
通过农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结合重大科技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加速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通过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市场、中介服务等形式,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提高推广人员的素质。
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企业家。鼓励支持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造就一支懂科技、善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带动广大农民致富。
切实提高亿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电视大学、技术讲座、专业培训、职业高中、信息网络、远程教育、函授和夜校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在广大农村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良好氛围,加速农民知识化进程。
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培育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科技管理者和组织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农业科技体系已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改革。
(一)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0.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有效地促进农业科技与生产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的结合。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改革为动力,充分考虑农业科技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农村的实际,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速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
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专业队伍与农民科技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以及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
(二)改革农业科技机构和服务体系。
21.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改革。根据农业科技周期长、公益性和区域性强的特点,将农业科研机构分为三类,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进行改革。
第一类,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技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使有条件的科技机构,如从事种子、化肥、花卉、饲料、农药和农产品加工等技术开发的机构,整体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转制后的农业科研机构仍可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担政府的科技任务。
第二类,服务类农业科技机构。应逐步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从事非公益性技术咨询服务的科技机构。如从事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单位,可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也可转为中介组织。
第三类,基础性、公益性为主的农业科技机构。从事农业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农业资源保护等农业基础性工作的单位,在优化结构、分流人员、转变机制的基础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这类机构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转制,并逐步与原单位分离。
22.对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进行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切实解决部分推广人员素质不高和农业生产一线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
实行推广队伍多元化。要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技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实行推广行为社会化。各级政府要保证推广工作的费用以及推广工作的条件。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去推广。
实行推广形式多样化。鼓励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协会、企业及农民,以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加快农业技术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组织的建设步伐。
允许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转让、承包的效益分配。
(三)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发展运行机制。
23.提高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科技工作,承担各级政府下达的科技任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4.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改革科技立项与委托制度,实行招投标制。科技项目立项要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课题招标、择优委托。
改革经费使用方式,推行课题制。在农业科技总经费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改革经费使用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机构,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实行课题制。
改革科研机构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实行理事会决策制,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在用人上全面推行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招聘人员数量。
改革分配办法,按岗定酬、按绩取酬。以岗位定工资、按业绩定津贴。探索并完善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和途径,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投入和服务等形式参加二次分配;允许科技人员发挥专长,从事兼职工作。
五、建立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加强对农业科技的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
25.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各级政府在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同时,还要调动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
大幅度增加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中央和地方每年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通过“绿箱”政策等形式,增加农业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涉及农业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如防沙治沙、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种子工程、“菜篮子”工程等,要在工程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专项费,用于与工程相关的科技工作。经费仍由工程管理部门管理,科技部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工作。
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技企业要将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允许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基金会,专门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基金会可以用企业或个人冠名。
对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发的,社会效益显著的、知识产权不易保护的农业科研成果,可采用政府后收购或补贴的办法。政府后收购或补贴办法由科技部与财政部共同制定。
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其资助额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农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
转制为企业的农业科技机构,自转制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技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5年内免征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对农业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加强金融、税收、保险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加大风险投资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保险制度。金融机构要将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综合开发等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
(二)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
26.拓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领域,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农业技术引进工作要科学规划,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学习国际先进的科学方法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扩大国际学术和人才交流。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留学人员、留居海外的农业科技人员回国工作。
(三)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27.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抓紧制定、完善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建立监督机制,保障农业科技投入,为农业科技创造良好环境。每年抓好几项实用技术的推广、几个重大关键课题的科技攻关,为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办几件实事。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把农业科技放在突出位置,在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
要坚持农业科技管理统一规划、地方和部门共同实施的原则,建立由科技、农业、计划、财政、金融、林业、水利、环保、气象等多部门组成的农业科技协商机制,对农业科技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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